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6-28
淮农〔2021〕105号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寿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市经开区村居委、高新区城乡工作局: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农机函〔2021〕596号)和《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南市“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2021﹞8号)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建党百年大庆即将来到,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和近期我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农机安全生产思想之弦,要摸清找准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关键要害,针对性落实防范化解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结合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皖安办〔2021〕53号)、《淮南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淮农〔2021〕104号)要求和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执法检查和督导检查工作力度,梳理更新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局成立3个农机安全督导检查组,近期分赴各县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
第一组:局农机管理科带队,督导检查凤台县、潘集区、市经开区、高新区,人员:陈怀萍、杨吉荣、董占光;第二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带队,督导检查毛集实验区、田家庵区、八公山区,人员:黄耀、沈雪琴、王珍;第三组:市农机监理所带队,督导检查寿县、大通区、谢家集区,人员:高杨、王齐斌、王晶。
三、督导检查内容及方式(一)督导检查内容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农机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机安全方针政策情况,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2.“三夏”等重要农时和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3.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设备及农机安全培训资料档案等。4.农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档案是否按规定规范管理,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等是否齐全完善,符合相关要求规定。5.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送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各项制度,农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是否认真执行、落实到位。6.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简称“变拖”)监管开展情况。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要求,从严做好在管变拖的上线检测和“一年两检”工作,严禁不见车检验;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废年限,及时公告注销报废变拖:切实加强对变拖运输企业(挂靠公司)的安全监管;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开展道路联合执法检查,有效建立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二)督导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各地要建立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市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54-5330515),不参加值班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强化应急处置指挥领导,提高舆情应对能力,遇突发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有效处置。落实应急值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值守不力,迟报、漏报和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6月21日